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申请人:杨X,男,汉族,20xx年4月5日生,住合肥市庐阳区路19号。
被申请人: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开发区工业园路号。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董事长;电话:xxx。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500元/月x10.5个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奖金2万元;
三、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社保转移、失业等手续。
事实和理由:
申请20xx年6月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xx年5月调入公司销售管理部任经理助理职务,20xx年1月任商务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后任营销部副经理职务。申请人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加年终奖。20xx年度的申请人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四季度奖金为4万元,年终奖为5万元,平均每月工资为12500元。20xx年6月申请人因事向被申请人请假,获得被申请人的同意,请假期间申请人仍严格按照被申请人公司的要求进行审核业务报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带薪年休假制度施实以来,被申请人一直未安排申请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莫名在合肥晚报上刊登了一个《公告》以申请人请假期间未来公司上班为由解除了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请人理论,被申请人对此未作解释。另被申请人扣发了申请人20xx年第1、2季度的奖金2万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带薪年休假工资;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第一、二季度的奖金。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求裁如所请为感!
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女,汉族,1967年3月4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号。电话:123456789101。
被申请人: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电话:1234567。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4175.6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4、请求裁决支付申请人20xx年至20xx年期间的年休假工资10077.46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没有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307.8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20xx年曾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7月1日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一年期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于20xx年7月2日又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在被申请人处一直没有发给申请人,20xx年7月2日后双方没有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中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申请人20xx年月均工资约1900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1856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2651.41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2754.75元,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835。12元每月。被申请人从20xx年9月才开始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之前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申请人经常加班,休息较少,工作十分辛苦,而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安排带薪年休假,且没有支付申请人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特提出上述请求,请求贵委依法作出裁决。
申请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女,198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1、要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354.62元;
2、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1550元,并赔偿25%的赔偿金即人民币387.5元;
3、要求被申请人补交20xx年3月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共计人民币3801.0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单位从事普工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月平均工资为1354.62元/月。
入职以来,被申请人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自上班之日起,申请人在工作日经常加班,且从未享受过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但是被申请人从未支付过期间的加班工资。
从20xx年8月开始,被申请人从未按时足额给申请人发放工资。至起诉前,扔拖欠20xx年8月、9月的工资共1550元。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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